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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联合执法 开出首张整改通知书
 
2017-8-3 11:28:27

图说:执法部门对置地广场物业开具责令改正通知单 金旻矣/摄

  湿垃圾桶里混着烟头纸巾?没有按照“四分法”设置垃圾桶?单位垃圾分类不做到位,责令整改没商量!今天下午,本市相关部门来到南京路商圈,对部分单位的垃圾箱房进行了突击检查,并对置地广场、市文广局等两家单位的物业开出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这也是自今年本市出台《上海市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方案》以来,执法部门开具的首批责令改正通知书。

  两家单位被责令整改

  在南京东路409号置地广场的垃圾箱房里,5个干垃圾桶、4个湿垃圾桶、1个可回收物桶和1个有害垃圾桶沿墙排列。不过,当掀开湿垃圾桶盖后,烟蒂、纸巾等赫然在列,并未按规定投放。

  对此,负责商场保洁的森燕保洁主管王文胜表示,7月底时曾收到过黄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下发的告知书,并对员工和置地商场内100多个商铺进行了培训,每天还有一位保洁员进行二次分类。“分类的工作也在做,细节方面仍有不到位,下一步可能会制定一些硬性措施。”他说。

  而在四川中路276号新黄浦大厦内,有着上海市文广局、上海市文物局等诸多单位。车库出口的两个垃圾桶,既没有分类投放,也无明显的垃圾分类标识标牌。大厦的生活垃圾不仅混装,也未分类驳运。

  也有单位做出探索

  记者获悉,依据《上海市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办法》第三十二条,未按规定设置分类收集容器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而未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的,依据相关规定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据此,上海市城管执法局执法总队机动执法分队在检查结束后,分别对负责置地广场的上海申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负责新黄浦大厦的上海明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开出了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两天内整改。此外,明华物业还被执法部门约谈。

  值得一提的是,检查发现也有不少单位在垃圾分类方面做出了探索,起到了示范作用。比如,检查王宝和大酒店时,执法人员发现酒店对有毒有害垃圾设置了三种颜色,对灯管、电池等实行了细分。而餐厨垃圾则用冰库储存,有抽排风和降温设施,在高温天里可减少异味。

  对此,黄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副局长项兆弘表示,为配合本市出台的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黄浦区至今已分发了近3000份告知书,同时还分发了小册子、参照样板等,覆盖了区内大部分单位。“当然,在推进过程中各单位对垃圾分类的认识参差不齐。各物业实施的力度也有不同,有的分得不到位,桶的颜色未按规范设置等。”他说。

  单位垃圾将逐步“不分类,不收运”

  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环卫管理处负责人齐玉梅表示,今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发布,要求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和第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主要实施范围是公共机构和企业。与此同时,上海市也配套出台了《上海市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全市范围内的单位,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并对单位责任人在容器配置、源头分类投放收集等方面的职责做出明确规定。

  “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办公和生产场所,由业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的,物业为责任人。业主自行实施物业管理的,业主是责任人。出租或委托其他单位经营管理的,使用单位或经营管理单位是责任人。责任人的主要职责包括,按颜色、形状、标识标志等标准来设置垃圾分类容器。”齐玉梅表示,目前基层单位已分发告知书,全面实施强制分类方案。

  此外,推行单位强制分类还将放出“狠招”,公共机构及企事业单位将逐步实现“不分类、不收运”,通过“引逼结合”,促进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显现实效,真正形成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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