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是一名软件工程师,却凭借专业能力通过技术破解方式,为车主制作假停车卡逃避物业正常停车缴费,牟取非法利益而走上了犯罪道路。近日,被告人刘某被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罚金4000元。
现年39岁的刘某出生于山东青州的一个农民家庭。2000年,刘某大学毕业后来到上海,曾经先后进入过两家科技公司担任软件工程师。近年来,刘某主要在上海从事有关计算机技术的自由职业。
据刘某交代,他通过搜索引擎,自学了有关制卡的技术,并在一个论坛上看到有人谈论复制停车卡的事,当时他回贴称自己会制作复制卡。没想到,立马就有人通过论坛联系他商谈复制卡的事情。对方给了一张停车卡,要求刘某给他复制、更改信息来逃避停车缴费。待成功后,对方支付刘某200元。
从此,刘某觉得制作假停车卡的技术可以赚钱,就在论坛上发了几次“可以复制停车卡”字句的贴子,刘某不断地给他人制作假停车卡,以牟取非法利益。
刘某制作假停车卡有三种方法:第一种是复制,就是1张卡复制成2张卡;第二种是修改卡内数据,延长使用有限期;第三种是修改卡内数据,增加卡内余额。相对而言,刘某采用第一种方法多一点。
经查,2015年1月起,刘某为非法获取利益,事先准备了专门用于作案的笔记本电脑、手机、IC卡读卡器等物(装载有可复制破解IC卡的软件),通过互联网上发布微信号、QQ号等信息招揽客户,分别为沪上不同小区的18名车主通过技术破解的方法,复制停车卡,篡改和增加停车卡内使用期限、余额数据的方式制作假停车卡,收取每人每卡200元至500元不等的费用,共计逃避物业正常停车缴费1.97万余元。期间,刘某非法获利6000多元。
2016年10月17日,刘某因形迹可疑被公安人员抓获,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的事实。
“我出生于农村家庭,一直想努力成为技术性人才,为此取得了多项资格证书;我也致力于科普公益事业,是市科技馆的志愿者。现在犯下这样的罪行,我十分后悔,对不起社会,对不起我的家人。今后我一定痛改前非,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刘某在法庭上忏悔。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技术软件复制停车卡,篡改和增加停车卡内使用期限、余额数据等方法,多地多次骗取物业单位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刘某因形迹可疑被公安人员抓获,到案后即如实供述罪行,并当庭自愿认罪,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据此,浦东法院依法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