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 据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官方微博消息,2019年12月4日,林心如诉黄某梅名誉权纠纷案一审胜诉。
被告黄某梅因在其个人新浪微博账号中发布针对林心如的恶意侮辱、诽谤内容,公然贬损林心如的人格,被判构成对林心如名誉权的侵犯,须向林心如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合理维权支出共计人民币6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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